第112章 百合_天师我有一个异世界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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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百合

  第112章百合

  “看来杜巧云找了个如意郎君,为了车中阳竟然连武道更进一步的机会都可以选择放弃。”

  “哎!”

  “希望是良配。”

  上了马车,方正摇头轻叹,转瞬就不再考虑这个问题,垂首看向手中有些泛黄的书册。

  《湖真人谈气血之变》

  真人的称呼,可不是随便说说,至少公认的真人,无一不是术法、武道的顶尖强者。

  纯阳宫弟子众多,传承不凡,但按张明瑞的说法,数百年来也只诞生了区区几位真人。

  其中一位还是创立纯阳宫的那位。

  可想而知,真人何等稀少,又是何等了得。

  湖真人,

  竟然是真的真人!

  不过这本书只能说是对方的游记,其中涉及到武学的地方极少,大都是游览山水的过程。

  好在关于气血的部分,有专门的标注。

  “习武、修法,无外乎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气血三变不过是炼精而已,武道入门。”

  “呵……”

  “不愧是真人,口气够大。”

  方正摇了摇头,继续朝下看去。

  “炼皮、锻骨、炼脏,气血三变、脱胎换骨,待到精气充足,自可开窍与天地之气相汇。”

  “至此,真气乃成。”

  “尔问何为窍?”

  “元神是也、真灵是也、魂魄是也……”

  看不懂!

  方正眉头紧皱,也许书中所记是微言大义,但此时的他就像是一个小学生在看高数。

  满目皆是天书!

  而且东一句西一句根本就不连贯。

  “气血、真气,还有这所谓的炁,到底是什么?”

  “不对!”

  方正摇头:

  “现在的自己不需要知道它们是什么,只需要按部就班的修炼出来,就已经足够了。”

  把整本书翻了一遍,加上以往的武学知识,他总算理清思路。

  三血之后,要做的就是凝练气血,冲击真气境。

  至于如何凝练气血……

  以方正现在这种情况,最好专修一门武技,其他的辅助,花个十年八年差不多就成了。

  现在他二十六岁,十年八年后也不过三十多,不算晚。

  而且这还是最差的情况,真要如此的话兴许三五年就能功成,那时说不定才刚三十。

  当然。

  也可以根据自身所学自创一种统御所有的功法。

  届时,

  自然而然就能凝练气血、三劲合一,甚至可以直接踏入真气境。

  这么做定然很难,而且方正自问也不是那种能够自创法门的聪明人,只能走方便法门。

  那就是……

  获得一门上乘武学。

  然后改修!

  只要不是有什么特殊限制,改修法门并不麻烦,如方正自己就不知道修炼了多少武功。

  最初的形意拳、三体式,早就搁置不常使用。

  “多手准备吧。”

  放下书册,他低声轻叹:

  “先以钓蟾劲为主,尝试整合气血,顺便看能不能悟出一门‘绝世武功’,寻找上等法门的事也不能拉下。”

  “哪个先成功,就用哪个。”

  “不着急。”

  确实不用着急,固安县毕竟只是一个小地方,三血的武者满打满算也不过二十多位。

  嗯,

  现在可能多一些,却也不会太多。

  至于武师更是屈指可数。

  再加上他底蕴深厚,还有杀手锏,只要不是面对修成真气的武师倒也无惧。

  至于现代社会……

  他当初一血的时候都能大闹迈密会所,逼得贺宣平认输,现在已经三血,更是不用担心。

  之所以执着于更高境界,其实不是为了安全考虑,而是好奇。

  好奇到了那等境界,又该是何等风景?

  “东家。”

  李三的声音响起:

  “前面的路堵住了,像是有人在闹事。”

  “哦!”方正抬头,好奇问道:

  “什么事?”

  “踢馆。”李三道:

  “有强人要闯神枪馆,咦,这人的枪法好像跟神枪馆的差不多。”

  方正掀开车帘,居高临下朝前方看去,但见神枪馆门口正有两人持枪厮杀,情况凶险。

  “徐修!”

  神枪馆馆主徐僧的儿子徐修赫然是其中之一。

  他手持红缨枪,枪尖寒芒绽放、红缨缤纷起舞,枪影重重,单单外溢的劲气就横扫周遭。

  三血!

  他也突破了。

  方正眼神微动,却也没有奇怪。

  武者突破三血的年龄大都在二十多到三十出头,再晚几乎没有机会,早了底蕴又不足。

  当然也有例外。

  如与徐修厮杀的那人,面上的青涩尚未褪去,似乎还不足二十岁,但枪法却极其老辣。

  修为,

  也是三血。

  方正眼神犀利,瞬间看出两人的枪法虽然有些许不同,但殊途同归,当是一个传承。

  两人较技,看上去就像是同门师兄弟演武。

  “崩!”

  年轻人手中长枪猛然一颤,漫天枪影随之一聚,长枪刺出,看似缓慢,实则快愈电闪。

  更有闷雷呼啸相随。

  徐修双目一凝,以身做弦、长枪为箭,身躯如弓猛然一抖,浑身骨骼巨颤,手中长枪电闪而出。

  “当……”

  双枪当空碰撞,接触点竟爆发出丝丝电弧,更有震耳欲聋的轰鸣紧随其后,震的围观众人连连后退。

  而此番硬碰硬,两人高下立判。

  “噗!”

  徐修吐血倒退,手中长枪几欲脱手飞出。

  那年轻人则只是面色发白,身躯后仰,随即稳住身体再次持枪扑出,枪尖直刺咽喉要害。

  眼见徐修即将命丧当场,一根银枪拦在枪尖之前,只是一抖,就让那年轻人腾身后退。

  “够了。”

  徐僧持枪立于场中,目视对面:

  “师兄,当年师傅把武馆馆主的位置传给我,就说明了一切,你现在回来也改变不了什么。”

  “那是他老糊涂。”人群分开,一位身材干瘦的中年男子踏步行出,火红的眉毛格外显眼:

  “当年你比不了我,你儿子也不如我徒弟,凭什么武馆馆主的位置传给伱不传给我?”

  “你想怎样?”徐僧上前一步,面泛煞气:

  “蔡九元,真当徐某惧你不成?”

  “哗啦啦……”

  他声音刚落,背后一干武馆弟子瞬间冲了出来,占据大片空间,一杆杆长枪直至对面师徒。

  “怎么?”

  蔡九元见状冷笑,面上丝毫不惧:

  “这是打算以多欺少?”

  “师弟。”

  他目视徐僧,慢声道:

  “当年我们之间的那场比武还没结束就被师傅打断,我一直不服气他把武馆交给你。”

  “不如,我们再比一场?”

  “……”徐僧眯眼。

  “爹。”徐修面色大变,轻拉父亲衣袖:

  “不要。”

  “怎么?”蔡九元轻笑,面露不屑:

  “怕了!”

  “好。”徐僧声音一提:

  “什么时候?”

  “三天后。”蔡九元目泛寒光:

  “就在这里,立生死状!”

  “可以。”

  徐僧不顾徐修阻拦,点头应下。

  ‘竟然是兄弟反目的套路,不过那蔡九元敢登门踢馆,怕是有些本事,但应该还没证得真气。’

  ‘若是已经证得真气,也不用跟徐僧浪费口舌。’

  方正放下车帘,若有所思:

  ‘徐僧枪法了得,按杜升杜馆主的说法,奔雷枪传承不凡,比盘蛇武馆的武技要强上不少。’

  ‘甚至,可能有后续修炼真气的法门,他敢应战当有几分胜算。’

  ‘唔……’

  “赤手空拳,我应该比徐修和那年轻人强一点,但强的有限,真要动起手胜负难料。”

  “但若持刀施展一字明心斩的话,就算是面对徐僧这等武馆馆主,也有不小的胜算。”

  “可惜,难以持久。”

  他对自己目前的实力,倒是很清楚。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客厅。

  柳清欢舞动长袖慢声开口,声音通透、清澈,好似潺潺流水,无声无息间已然涌入心田。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她轻移脚步,身姿摆动,绝美的面颊在烛光下闪烁诱人光泽,一双美眸更是澄如秋水。

  望之让人心动。

  琴声响起,悠扬回荡,汇入吟唱之中,丝毫不夺其风采,反到让柳清欢的诵唱越发悠远。

  “令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长袖飘飞,当空曼舞,一女在其内摇曳身姿,美轮美奂如同仙境。

  “啪!”

  “啪!”

  方正轻击双手,鼓掌赞叹:

  “好!”

  “好舞、好乐,两位配合的堪称完美,方某今日能够有此眼福、耳福,真是无憾了。”

  “是方公子词好,编的舞也好。”锦书虚按琴弦,慢声道: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不知何等女子才能让方公子生出如此感慨,作下此曲。”

  “肯定不是我。”柳清欢嫣然轻笑:

  “若是能有人为我作这么一首词,就算是死了,也是值得。”

  声音中带着慢慢的感慨。

  锦书侧首,薄纱下美眸微闪。

  她清楚柳清欢的性格,也许是小时候的经历,让她对男人的才华有着莫名的儒慕之情。

  反倒对俊美的长相不甚在意。

  当初,

  能让她心甘情愿起舞之人,无不是当世有名的才子,可惜妾有意郎无情,渐渐心寒。

  不过对优美的诗词,依旧毫无抵抗力。

  “柳姑娘言重了。”

  方正轻笑:

  “以姑娘的容貌,说是一笑倾城也毫不为过,此曲也是方某从他人口中听来,你若有意可以留下。”

  “他人口中听来……”柳清欢嫣然一笑:

  “方公子认识的人真是不少。”

  她对此可是丝毫不信,听一两首还可以解释,对方口中可不止一两首,且都是佳作。

  这等佳作若是传世,自己怎么可能没听过?

  想了想,她脆声开口:

  “不知方公子还有没有听过什么赞美女子的诗词,若是能与我相合,那是再好不过。”

  这首佳人曲确实不错,不过自己的相貌更偏向于娇俏可人,一笑倾城的妩媚属于锦书。

  “等我听到,一定告知。”

  方正举杯,正要畅饮之际双耳一动,皱眉看向外面。

  “又有动乱。”

  锦书轻叹:

  “我们自京都一路南来,行过繁华的府城、路过鱼米之乡,也曾踏足荒芜破败之地。”

  “似乎……”

  “无一处安宁。”

  “是啊。”柳清欢挨着锦书坐下,奇道:

  “固安县最近几年遭了灾,百姓日子过不下去很正常,为何那等富裕之地,百姓的日子同样凄惨?”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方正面上笑意收敛:

  “诚我不可欺。”

  又道:

  “王朝兴盛,比开驰道、造宫室,大兴土木、劳役繁重,百姓难脱苦难;亡,自不必多说。”

  柳清欢默然。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锦书长叹:

  “方公子说得好。”

  “不过……,难不成在方公子看来,今日的大魏,已然有了亡国之兆不成?”

  “说笑了。”方正摇头:

  “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他对家国大事并不感兴趣,且多有避讳,虽然三人已经比较熟悉,还是不愿意多谈。

  锦书却不打算就此罢休,道:

  “自上古始,朝代更迭,其中不乏能臣在位之时,为何这天下总是免不了兴衰起伏。”

  “难不成……”

  “真的是天意?”

  她抬头看天,眼中满是不解。

  “天意?”方正笑道:

  “朝代更迭自然是因为自身出了问题,与天意怕是无关,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老天爷可没工夫理会朝廷兴衰。

  “是吗?”锦书侧首看来:

  “神朝以禅让制,六代莫名而亡;夏铸九鼎,分天下,定赋税,立纲常,统一文字,分封诸侯。”

  “为何而亡?”

  “诸侯势大,主弱臣强,自生不臣之心。”方正道:

  “灭亡理所当然。”

  “商继夏统,不设侯国,因何而亡?”锦书再道。

  “天下初统,人心不一,商王不想重蹈前朝覆辙可以理解,此即削侯撤藩却太过心急。”方正道:

  “天下动荡,二世而亡,理所应当。”

  “周,一统天下,镇压诸侯,订立道统,分封诸王,以自家血脉镇压天下。”锦书面露凝重:

  “因何而亡?”

  “八王乱、犬戎起,终究还是主弱臣强。”方正开口:

  “历经三百年动乱,终究灭亡。”

  “秦收四夷,天下归一。”锦书声音提起:

  “为何而亡?”

  “秦王开科举,重微末之臣,为官者再非世族豪门、道脉不显,世家叛乱在所难免。”方正道:

  “因此而亡。”

  “……”锦书深吸一口气:

  “前朝,没有分封诸侯、没有封王,世家豪门也被压制,贤臣名将层出,更设天宫宝藏一统天下道脉。”

  “为何……”

  “还是亡了?”

  “宦官专权、内宫祸乱,加之皇帝无道。”方正耸肩:

  “此亡国之兆。”

  “那好。”锦书目泛寒光:

  “今朝,没有宦官专权,没有外戚干政,没有世家豪门,也没有藩王诸侯,为何还是如此?”

  “……”方正默然。

  历朝历代都在打前朝的补丁,每一个朝代的制度在当时看都极其完美,但终究还是亡了。

  他摇了摇头,道:

  “你确定没有?”

  锦书眯眼。

  “人皆有私,心皆藏欲。”方正道:

  “皇朝初期,地广人稀、人心思安,自能休养生息。”

  “但越往后,田地、财富乃至于兵权都会朝少数人手中集中,此乃人欲,难以遏制,历朝历代无一例外。”

  每个人都想要更多。

  若是没有能力也就罢了,一旦有了这个能力,欲望将难以遏制,直至需要改朝换代。

  唯有霸占天下,

  才能填满欲望……

  不!

  占据了天下,可能还要长生不死。

  现代社会也不例外。

  如某集团,在一个行业发展到极限之后,就会依仗自己的财富、影响力朝各个行业扩张。

  欲望,

  是填不满的。

  “所以……”锦书若有所思:

  “方公子认为,朝代更替的原因在于人心私欲?”

  “也许。”方正道:

  “有人说是因为财政难支,有人说是因为土地兼并,我对此了解不多,也不感兴趣。”

  “锦书姑娘若是有意,可以多想想。”

  锦书抬头,双目炯炯直视方正,即使隔着薄纱都能看到那股炽热。

  财政?

  土地兼并?

  人心私欲?

  她从未想过,王朝更替的真正原因竟然是这些,以前的老师讲的那些似乎只是皮毛。

  未曾触及根本。

  念头转动,锦书不由心生感慨,真心诚意道:

  “方公子大才!”

  编舞、作曲、诗词了得在她看来确实是有才能,但对皇朝更替都有如此深刻的理解。

  更为难得。

  心中也更加好奇,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这些知识绝非寻常人家可以学到,乃至知道的机会都没有。

  而此人,

  竟是视若寻常,甚至表现的极其随意。

  “锦书姑娘过誉了。”

  方正笑着摆手:

  “其实我这个人比较随心,而且管理这种事,真正自己上手了就会发现,没那么多规矩。”

  “你以为是专业人士互助互利、业务精熟、恪尽职守,其实哪里都充斥着糊涂混子。”

  “人如此、生意如此,朝廷官员也如此,所有人都把事情维持在底线之上,社会运转也是晃晃悠悠,处处都有问题。”

  “看开了就好。”

  锦书皱眉。

  她知道方正说的情况真实存在,却不赞同这种随意而安的心态。

  不过……

  能有这种体会,定然是身居高位的存在,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难不成真的是神秘世家的少爷?

  “轰!”

  巨响突然从外面传来,方正眉头一皱,起身站起:

  “情况有些不对,我出去看看。”

  “嗯。”

  “有劳方公子。”

  两女起身,目送方正快步离开,直至背影消失不见,柳清欢才转过身,撅着嘴道:

  “刚才聊的那么开心,你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与自己喜欢有才华的人一样,锦书对于胸有韬略之人更为敬佩。

  刚才。

  锦书看方正的眼神就有些不对。

  那是看她的时候从来没有过的,炽热、亢奋、激动,一反往日那种温柔淡雅的风度。

  “说什么哪。”

  锦书摇头,伸手轻抚柳清欢的面颊:

  “方公子才华出众,身上的神秘也让人好奇,不过他的性子与我不合,只适合做朋友。”

  “是吗?”

  柳清欢撇嘴:

  “方公子还没有娶妻,他又那么有才,如果他也喜欢上你怎么办?他要是向你求婚,你会不会答应嫁给他?”

  “到时候,就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

  “你说到哪里去了。”锦书无语:

  “没人能分开我们。”

  柳清欢抬头,眼神复杂:

  “可是……”

  “你也知道,我们这样是不好的,两个女人在一起有悖天伦,而且这世上有那么多人,你总能找到自己心仪的男人。”

  “各方面都比我好的男人。”

  锦书默然。

  她知道柳清欢的一切,也明白清欢虽然各方面都很优秀,却不够自信,有时候甚至自卑,更是缺乏安全感。

  良久,她才慢声开口:

  “你说得对,也许这世上真的有比你更优秀的人,甚至比你更适合我的人,但……,我们在一起的经历却是独一无二。”

  “这点没有人可以代替。”

  她轻轻抬起面纱,露出那让人窒息的妩媚面颊,美眸中柔情流露,道:

  “清欢,我知道我们这样不对,但自从有了你,再不会有别的男人可以踏进我的心里,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有。”

  “你哪?”

  柳清欢两眼含泪,突然噗哧一笑,把锦书抱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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