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饴糖_把世子当替身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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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饴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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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云醒来,发现自己正在马车上。暮色西沉,霞光万丈。光影被碧波蓝帘子挡在外面,车厢内一片昏暗。

  她被人搂在怀中,腰间扣着一只手,将她搂严严实实。修长指尖在她腰下,食指在他腰腹间轻点着。

  察觉到手指下一瞬间僵硬,身后传来一声轻笑:“醒了?”

  沈清云被他抱在怀中,目光转头又去看向窗户。马车颠簸中,车帘微微晃荡。

  她看见车厢外风景,官道之上,两侧草枯黄:“去哪里?”她开口,才察觉自己嗓音沙哑。

  背后身子未动,但放在她腰间手却是收更紧了,那张清隽脸上透着明显愉悦:“回南疆。”

  听了这话,沈清云才转身,她目光落在宋行之脸上。从被人掳走,到马车上醒来,她眼中没有任何心慌。

  就好像这一切都在她预料之中。

  目光看向宋行之脸,里面都是平静。她没问他如何知晓自己在赵府,也没问他是如何在人来人往寿宴中将自己给掳走。

  收回眼神,她只道:“我要回去。”

  “回去做什么?”宋行之手落在她头发上,将她额前发丝往耳后弄,语气里平淡又温和:“思思,你在京都闹够了,该回去了。”

  宋行之这个人是个很矛盾,他铁血手段,算计人心眼都不眨。却偏又生一副极好相貌。

  清隽秀气,透着一股文人书生雅。

  可此时,一只手扣住她腰,另一只手拨弄着她头发。语气悠闲,却又带着宠溺,像是在哄不听话猫。

  “母亲还在南疆等你,你一走就是大半年,也不怕母亲担心。”

  他口中母亲是她生母。

  何氏进宋府前,宋行之已经能跑会跳,是个大孩子了。何氏没生他养他,可偏偏他左一个母亲,右一个母亲。

  叫比她这个亲生女儿还要热情。

  沈清云眼底也就在听见何氏时才算是颤了颤,毕竟是血肉情分,割舍不了。

  宋行之抱着她腰,只觉得她消瘦了许多。他心中喟叹一声,可扣住手却又舍不得松开分毫。

  “我先送你回去。”他闭上眼,只拿何氏来哄她:“母亲在你走后,哭了很久,整日郁郁寡欢,哭眼睛都要坏了。连着探之都没心思照顾。”

  探之是她弟弟。

  何氏在嫁给宋父第五年,生了个男孩。

  若说五岁之前,她还能得到点母亲宠爱,毕竟是身上掉下来肉,跟养了个阿猫阿狗一样,总会想起来。

  五岁之后,有了弟弟,何氏目光就再也没落在她身上了。宋探之自幼身子不好,体弱多病。

  只他生聪明伶俐,却又极为听话。何氏喜欢不得了,再说她年少时被人哄伤透了心,连带着自己生女儿也跟着恨上了。

  沈清云看着他伸手,翻着面前紫檀桌。

  食盒里放着饴糖块,宋行之拿出一颗塞入她口中:“这是母亲给你做,你尝尝。”

  饴糖入口便是一股浓郁香,融化后舌尖渐渐地品尝到那股清甜。这是南疆特色小吃,玛仁糖。

  里面添了核桃、青稞、玉米入口便是一股淡淡香。

  沈清云面无表情吃完一块。宋行之见状还要喂她:“好吃吗?”

  她偏头躲了过去,宋行之面上半分未变。将饴糖放回,转身又去拿紫檀木上布老虎。

  “这是我来时探之让我给你。”宋行之将布老虎凑到她眼前,面上带着笑:“探之说想姐姐了,外面太危险,想让姐姐回去。”

  “说想让姐姐陪他下棋画画。”

  宋探之今年十一岁,却被宋父与何氏教天真无邪。他生下来身子骨就不好,自然也扛不起刀枪,每日下棋画画做个富贵少爷。

  再说了,宋家日后掌门人是宋行之,他需要也是个乖巧听话弟弟。

  宋行之这个人多聪明?他知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专拿母亲与弟弟来诱哄她。

  毕竟沈清云生下来就没人要,却偏偏长情又念旧。

  能让她放在心尖尖儿,死了一个沈少卿后,就唯独剩下这两人。

  “这大半年就当散心,回了南疆就把这一切都忘了。”他将布老虎放在她手上。沈清云低头看了眼自己手,布老虎做活形活现,精致又好看。

  只不过好些年头了,旧几乎瞧不出模样。这是何氏亲手给她做,她放在床头,留了好些年。

  之后,有一回探之瞧见了哭着要,母亲没问她一句,随手给了探之。

  沈清云当时已经大了,也不会像小孩一样哭闹。只不过有些遗憾,毕竟何氏给她东西太少,少一样就没了一样。

  就像是年少时缺关心与疼爱,长大后再如何补,心里也是空了一块。

  她收回思绪,去问身边人:“我如今是姜世子人,你要怎么把我带回去?”

  宋行之眉心飞速拧了拧,那张宠溺脸上一闪而过厌恶。好像这才是他真正情绪,或者是对姜玉堂厌恶掩都掩盖不住。

  “他如今忙着与赵家四小姐联姻,如何还有心思放在你身上。”宋行之说这话时候,目光是特意看着沈清云。

  “年后就要成婚,姜世子亲口答应。”他看着她脸,瞧见她那无所谓表情,吊在心口那股气才算是松了。

  饶是他不承认,姜玉堂那张脸,确是让人有危机感。

  他握住沈清云手,在她指尖上细细把玩着。手指挤入她指缝,十指相扣。

  纤细无骨手腕之上,一只银镯子微微晃荡。宋行之目光落在那上面,许久都未曾挪开。

  他年少时就动了心思,自是知晓她这镯子是如何来。

  她深情又念旧,沈少卿给她做了个银镯子后,她就再也没戴过别。

  无论是金还是玉,镶嵌东珠或宝石,在她眼里都一个样,半点儿都不入她眼。

  在南疆时她经常穿着一袭红裙子,策马在沙丘之上,手腕上银铃发出悦耳声响。

  那是他年少时美梦。

  白日里,他听她像只百灵鸟,凑在他身边唤他兄长,

  到晚上,梦中那些衣裙总是破碎,她哭着缩在他怀中,颤抖着喊他兄长。

  可如今,这人坐在他身侧,一袭雪青色长衫,面无表情,连着手腕上银铃都不响了。

  宋行之这样一个铁血无情人,心中也泛着丝丝疼。他道:“看过一眼就忘了吧,日后莫要再来京都了。”

  他说是赵君山,沈清云任何事,都瞒不过他眼睛。虽然何氏一句话都未提过,但细枝末节去猜想,也得了个八九不离十。

  深吸口气,将一直藏在袖子里锦盒打开,里面是一对玉镯子。水冰种蓝翡,玉质好似能浸出水来。

  宋行之有些紧张,怕她不喜欢:“思思,生辰快乐。”

  也是沈清云命不好,那个不要她亲生父亲,出了扬州之后就再也没回去,连她存在都不知道。

  她却偏偏在他生辰那日生下来,也活该何氏不喜欢她,一到她生辰就开始哭。

  她面色半分感情都没有,宋行之松了口气,从锦盒中拿出一只玉镯。

  水蓝色玉,像是一汪泉水。

  他一边拿着,一手想将她银镯子给脱下来。这银镯子是沈少卿当年亲自给她做,打磨、雕刻没经任何人手。

  三个月才打一只银镯子出来,一双手还弄到处是伤痕与水泡。

  宋行之知晓,但他半点不惧,沈少卿为她做,他也能为她做。

  死人已经死了,活下来人该继续活着。

  他以为他会反抗,但幸运是,她任由自己动作。宋行之松了口气,越发小心翼翼。

  手指转动着她银镯子,一点一点往下褪。他面上本是带着笑,可镯子褪到虎口时候,那张本带着笑意脸一点点僵了下来。

  宋行之愣在原地,表情犹如见了鬼,连手中玉镯什么时候掉了都不知道,直到车厢中传来一声轻响。

  镯子磕到地上,碎成两半。

  宋行之几乎是恶狠狠地看着她,目光落在她手腕,雪白纤细分明像雪一样白,可如今那上面却有一道长长疤。

  他是行军之人,看一眼就知晓这伤痕有多重,深可见骨,当时是奔着不要命去。

  那又深又长疤痕丑陋与这只手格格不入。沈清云却是毫不在意,面无表情将银镯子往上一推。

  镯子下带着银铃微微晃荡,却正好挡住了那道疤痕。

  “什……什么时候事?”宋行之嘴唇微颤,那瞬间眼神都不敢落在她身上。

  一双手攥紧紧地,他十指修长,生极好。可那手背上有一道浅浅疤,是他当初刻这对玉镯时留下,如今都在跟着颤动。

  沈清云眼神落在那碧波蓝帘子上,过了会儿,才道:“刚来京都时候。”

  生他养他地方,她怎么可能不来看看?

  沈清云从南疆逃出来,千里奔行来了京都。她看了他死之前都想来地方,石板路,四合院,又窄又小胡同……

  唯独没去朱雀桥,她想等日后跟他一起来看。

  落叶归根,沈少卿尸骨都寻不到,死在他乡,但魂魄肯定会回来。

  她是他亲手养大,又怕沈少卿找不到自己,不如来京都等他。

  她挑了一把匕首,上面镶着大红色宝石,小巧精致却又削铁如泥,是沈少卿拿来给她防身。

  大概是太锋利了,她都没察觉到疼。那天下了雨,一股大风将窗棂吹开了。

  从马车上下来身影,让她看入了神。只身边小厮给他举着伞,丈青色油纸伞往下弯,遮住了那眉眼。

  她往下撇了一眼,一滴雨滴在了那人伞前。

  恰好,廊下人抬起头,油纸伞下一张脸落入她眼睛里。

  连绵细雨之下,她眼前跟着模糊了。

  于是,半个月后,姜府门口来了个家世落魄,投奔侯府表少爷。

  宋行之浑身都在打着颤,他这样一个铁石心肠人,永远都是带着面具。

  他一脸温和时,心中可能在想至你于死地。对你示好,也可能是在算计人心。

  这样人极少让人瞧出他在想什么。

  可如今,听着那细微声响,沈清云觉得他很难受。

  她又从桌子上拿了一颗饴糖,入口感觉到那股丝丝甜:“不是母亲做。”

  宋行之转过头,他脸色也白像纸,唯独一双眼睛赤红。

  沈清云却是笑道:“放我回去吧,猫还在那儿呢。”

  糖抵在舌尖,甜有些发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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