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黄家_红妆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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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黄家

  秀秀以为金明微被满地血吓到了,不好意思道:“实在抱歉,金姑娘你上厅里坐坐?那边闻不到什么味儿,院里就拜托这位小兄弟了。”

  “我叫东临,不小。”东临皮笑肉不笑,他的双手已经塞满了笤帚簸箕水桶,要免费劳动了。

  金明微不动声色的在院里转了一圈,愈发觉得这黄家古怪,不仅没分院子,门槛还新得很。

  她记得黄家是去年搬来的,一年了,十三口人进进出出,门槛怎么都得有痕迹了,除非十三口人基本都呆在家,集体坐月子。

  “黄姑娘,你家……”金明微想试探试探,没想到话刚出口,便感到后心窝一凉——

  “你杀了我父亲,对么?”背后传来秀秀幽幽的一句。

  金明微习武,所以能瞬间判断,抵在她后心窝的,是一柄匕首,尖端已经刺穿了裙衫,抵在了她肌肤上,只要稍微用力,就能捅进血管。

  金明微无惊无惧,反而松了口气,撕破了脸皮见真章,省得大家都装得累,唯一让她诧异的,是这秀秀看起来单纯无害的,只怕也不是普通人物。

  “阿黄?”金明微心里咯噔一下,姓黄,是了,这才是真巧了。

  “他叫黄三七,因为名字是谐音的名贵草药名(注1),人们为示敬畏,便唤他阿黄,一来二去都习惯了。”秀秀恨恨道,“我去过芦苇荡的现场,父亲的伤不是刀伤,所以不是死于官差之手,现场会武的就只有金姑娘。”

  言尽于此。金明微耸耸肩,直接承认:“他该死,你若要为父报仇,我不会手软。”

  背后陷入了沉默。

  金明微余光瞥了眼院里的东临,他好像没发现这边异变,正在专心的清扫砖地的血迹,忙得是热火朝天。

  “该死?我知道我父亲在做不寻常的活儿,否则拿回家的钱不可能那么多,靠他一个人养活了我们十二口人。但是金姑娘,你觉得该死的,只有我父亲?”秀秀咬牙切齿几字。

  金明微无奈,她一个普通百姓,难道就因为她杀了一个人,就指望她做斩妖除魔的侠女,去治国平天下?

  她没有那么大能耐。有多大碗,吃多少饭,有些事她撞见了,管一管,不代表谁就可以强加给她某种“责任”,她必须做什么,不做,就是对不起什么。

  换句话说,在力所能及和保全金家的范围之内,她可以祭出自己的剑,但在这个范围之外,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先保自己和家人。

  “是他们逼得我父亲这么做的,你杀了一个路行善有什么用?你既然说我父亲该死,也是心里怀着大义和公道的吧,那为什么不把他们都杀了?你也不过是捡软柿子捏,你和他们一样的虚伪!”秀秀越说越激动,声音颤抖起来。

  金明微翻了翻眼皮,不打算听下去了,内力在周身流转,她猛地一个后踢腿,扫在秀秀膝盖弯,身体往地面一扑,逃脱匕首杀机范围,同时手掌撑住砖地,借力转身,腾起一个弧度,夺下了秀秀手中的匕首。

  匕首在指尖打了个几个旋儿,折射出美丽的银光。

  金明微看着摔了个屁股蹲的秀秀,悠闲的弹出指甲尖一点泥:“黄姑娘,你的武功是新学的吧?生涩到这个地步,师父不够格呀!我猜猜,你的师父是……霍如渊?”

  秀秀慌忙从地上爬起来,噔噔瞪退后几步,脸色微变:“你认识如渊哥哥?”

  “哦,他没跟你说过我呀。”金明微听着那声如渊哥哥,下意识的想吐。

  霍家老家是丹阳的,霍寡妇丧夫后,才搬来汴都,霍如渊才认识的金明微。看来这个秀秀,是霍如渊在老家的“妹妹”,跟上辈子的她一样,还被蒙在鼓里。

  至于这辈子,黄家的成平街离了书院半个城,秀秀没听过她和霍如渊的小九九,是正常的,看来霍如渊城满城的“妹妹”,也是人才。

  “黄姑娘,所以你搬来汴都,是……追夫?”金明微试探。

  “不是。”秀秀想到什么,脸色又亮起来,“当然顺便能与如渊哥哥重逢,或许就是冥冥中的缘分吧。”

  金明微哭笑不得,霍如渊的皮相有这么蛊人的?还不如给东临几年,他长开了,那才是真的蛊。

  “姐姐!”这时,东临察觉这边异变,匆匆跑过来,金明微却一个冷噤,暗道不好。

  果然,秀秀眸光一冷,她迅速从袖里拔出另一把匕首,一个闪身跃过去,左手禁锢住少年,右手的匕首就抵在了少年脖颈。

  “你怎么还有一把匕首?”金明微愣愣,转念想到秀秀武功再生涩,也是霍如渊教的,便又不觉得奇怪了。

  “金姑娘好功夫,秀秀自愧不如。但这位小兄弟,怕是就没这么好命了。”秀秀看了眼还没自己高的少年,重新充满自信。

  “姐姐,我怕。”东临不敢动弹,褐色的瞳仁瞬间起了水雾,向金明微看来。

  “没事没事,姐姐罩你!”金明微尽力安慰东临,转而冷声问秀秀,“你想如何?不要祸及无辜人等,他只是金家的学徒,什么都不知道的。”

  “听一个故事,然后,杀了他们,就像你杀路行善一样。”秀秀眉梢一挑。

  金明微火气上窜。怎么做好事还能强迫上了?什么大义和公道,还能被按在她头上,她不去做就是对不起祖宗八辈了?

  “我只是普通百姓,路行善的事是天时地利人和,其他的我没那么大能耐。”金明微刚想反驳,就听到东临嘤嘤嘤的一声。

  “姐姐,好痛!姐姐,东临是不是要死了?呜呜,东临脖子要断了!”

  原来秀秀的匕首突然冒进半寸,刺入了少年的脖颈,血珠子立马淌下来。

  金明微看东临都要哭出来了,立马觉得心都要碎了,慌忙改口:“我做,我做不就行了么!放开他,不要伤他!”

  匕首这才退回半寸,秀秀却没有松开手,一边威胁着东临,一边娓娓道来。

  “你现在所看到的黄家,其实只有我和我父亲姓黄,其他人都各有姓氏,我们并不是一家人,而是柳山坳的百姓。”

  注释

  1.三七:在古代是名贵中药,李时珍称三七为“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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